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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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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位之初,腓特烈·威廉最大的目标或许就是建立一支常备军。
他在1641年征募了4000~5000名士兵。
到1688年,军队士兵人数达到2.5万~3万,一支常备军已经建成。
这些征募而来的士兵装备优良、纪律严明,遵守特别军事法律,由经过训练的军官指挥。
这样一支军队意味着需要特别的行政机构来保证其军费开支、日常维持和运行效率。
于是,军事法庭、军事专员、军事财政部等机构相继建立,同时建立的还有他们的地方下级机构和相关职位。
这些机构和行政部门并列运行。
这样的军队是国家统一的强有力保障,尽管士兵从各地募集而来,但是其领导模式还是中央集权。
克利夫斯的士兵们或许会被要求在东普鲁士服役,但他们只服从腓特烈·威廉的命令。
军队变成了一个国家级机构,军官从贵族中选拔,并被赋予特权和地位。
这是一支全新的军队,没有中世纪军队的习气,它要自己建立威望;军旅生活和平民生活迥然不同;士兵为统治者而战,统治者鼓励他们将自己视为最重要的公民以及普鲁士力量的捍卫者。
可以说有了军队后,才有了普鲁士——才有了普鲁士的特点。
军国主义意味着统治者和他的领土都是军事化的,普鲁士开始在军事框架内解释和处理民众生活,并把尊重军事权威作为公民的首要责任。
在普鲁士这块贫瘠荒芜的土地上,要维持一支如此庞大的军队,必然涉及征收特殊税种、牺牲国民利益来支撑军事扩张,以及建立强有力的、具有极高决定权的行政机构。
军队的维持还意味着责任、服从、系统、控制、管理、法律等观念,在这些观念之上则是全部的社会思想、公民思想和政治思想。
霍亨索伦家族的统治者是第一士兵;军队是由王朝创建的,是王朝力量的象征,也是王朝政治才能的彰显。
对腓特烈·威廉和他的继承人来说,统治者兼任内政和军事两方面的最高领导者,是理想化政府的必然选择。
“王座”
和军团之间的联盟为统治者和容克贵族的共同社会和经济利益增加了一个军事纽带。
军团的集体荣誉感发展成为政治和社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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